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增值稅稅控系統產品及維護服務價格的政策要求,現將區物價局關于執行該政策的通知轉發如下,并就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服務相關工作提出要求:
一、轉發通知主要內容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文件精神,自即日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包括金稅盤、稅控盤等)銷售價格和技術維護服務收費標準將執行新的降價標準。具體調整方案詳見附件。各單位應嚴格按照調整后的價格標準執行,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或增加用戶負擔。
二、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服務相關要求
- 服務標準不降低:在嚴格執行降價政策的各服務單位必須確保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服務質量不降低,包括系統穩定性、響應時效、問題解決能力等核心指標均應維持在原有水平或有所提升。
- 費用公開透明:各技術服務單位需在服務場所、官方網站等醒目位置公示新的收費標準和服務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于維護服務中可能產生的其他合規費用,也需明確告知用戶。
- 加強人員培訓:各相關單位應加強對技術維護人員的培訓,確保其熟練掌握降價后的服務流程與標準,提升服務效率與用戶滿意度。
- 建立反饋機制:各單位需建立健全用戶反饋渠道,及時收集并處理用戶關于價格執行和服務質量的意見建議,對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學習并嚴格貫徹落實本通知要求。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區物價局及主管部門反饋。